《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七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地铁盾构土采样、监测、运输、处置等要求不明确,监管存在空白。
二、责任单位
市地铁集团
三、验收单位
市城管局
四、整改目标
摸清盾构渣土底数,规范运输处置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方案中明确盾构渣土产生量、处置方式、处置计划等内容,向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对盾构土产生量定期统计并报城管部门。
2.加强源头控制,地铁施工单位使用环保型泡沫剂,并提供泡沫剂的检测报告。同时,对在建项目所有标段的盾构土开展土壤采样、检测。
3.强化运输过程管控,现场盾构施工前向所在区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处置类)行政许可,明确运输单位和处置去向。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定期对盾构渣土处置场地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严格依法处置,盾构渣土采用回填方式处置的,提供处置场地所在镇或街道一级的政府收纳证明;采用在建工程回填消纳的提供相应工程的建设主体或企业接收证明;采用水陆中转的提供水陆中转点的接收证明,确保施工产生的盾构土去向明确、处置规范。
七、整改完成情况
1.工程项目开工前,无锡地铁有盾构施工的项目均已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盾构渣土产生量、处置方式、处置计划等内容,并向城管部门进行了备案。自盾构施工开始,各标段每月统计盾构渣土产生量并每季度报城管部门。
2.无锡地铁有盾构施工的项目均使用了环保型泡沫剂,同时对在建项目所有标段的盾构土开展了土壤采样、检测,并由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3.盾构施工前,无锡地铁有盾构施工的项目均向所在区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处置类)行政许可,明确运输单位和处置去向。无锡地铁、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自盾构施工开始每月对盾构渣土处置场地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无锡地铁盾构产生的渣土均去向明确、处置规范,均有相应的处置场地所在镇(街道)一级的政府、建设主体(企业)或水陆中转点的接收证明。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4日)向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反映。
监督电话:0510-81960236
电子邮箱:zhaoxy@wxmetro.net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